2021年度川北医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5006
发表时间:2021-11-10 15:50来源:医保办 一、川北医学院在校学生参加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根据2020年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0〕65号)文件和2021年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1〕60号)文件规定,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本学年次年自然年度(即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登记学生参保信息、统一代收学生参保费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二、参保登记及缴费标准 每学年开学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登记参保信息、代收参保费用,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顺庆区分局办理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地为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险种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户口在南充市三区六县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已经参加当年度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则不得在学校重复参加该年度的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缴费标准和缴费期限 缴费标准按照每年南充市医疗保障局通知的当年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学年入学报到时与学费一并缴纳。2022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缴费期限根据医保政策参保集中缴费期限要求和我校实际工作情况安排,我校每学年组织学生参加本学年次年自然年度(即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代收学生参保费用时间为每学年开学时至11月30日)。 学校每年统一代收学生参保费用截止日期11月30日之后,不再接受办理学生参保相关手续。学生未参保期间不能享受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1)每年下实习点的学生在下点前提前预缴纳下学年参保费用,或者通过学校网站以微信、支付宝等网络缴费方式向学校计财处缴纳参保费用,否则不能享受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关于错过学校统一代收参保费用期限的解决途径和参保待遇 1)参保信息登记:根据2021年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1〕60号)文件规定,在开学当年12月31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充市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高坪区松林路37号),以个人名义进行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个人家庭或居住地址必须登记在川北医学院!)。缴纳参保费用方式: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出“南充医疗保障”后,关注南充医疗保障公众号成功进入界面后,点击下方“微服务”→进入便民服务界面,点击“医保缴费”→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缴费入口”,点击“缴费”或者各家银行logo,再按照提示操作缴纳参保费用。 以上方式参加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和医保待遇享受政策,与学校统一代收保费参保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相同。 2)参保信息登记:根据2021年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南医保〔2021〕60号)文件规定,在开学当年的次年1月1日至2月底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充市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高坪区松林路37号),以个人名义进行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登记(个人家庭或居住地址必须登记在川北医学院!),缴纳参保费用方式: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出“南充医疗保障”后,关注南充医疗保障公众号成功进入界面后,点击下方“微服务”→进入便民服务界面,点击“医保缴费”→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缴费入口”,点击“缴费”或者各家银行logo,再按照提示操作缴纳参保费用。 注意!以上方式参加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从缴费当日的次日至缴费当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政策与学校统一代收保费参保的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同; 3)到学生本人原籍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医保待遇享受期和医保待遇享受政策与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同。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 待遇享受期限为自然年度,时间从学校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医疗 本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一般诊疗费用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一纳入南充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范围予以解决。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甲类、乙类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进行支付,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川北医学院学生门诊统筹唯一定点医院是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住院治疗 1.按分级诊疗政策规定,川北医学院学生在学校内患病时,首诊医院是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如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转诊南充市内三甲医院。 在学校以外的地方患病时,本着就近就医的原则,首诊医院应选当地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含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如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应在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逐级转三级医院治疗。 2.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①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患者从入院当天发生的第一笔医疗费用开始累计至一定的额度,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这个一定的额度就是住院起付标准。超过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是指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个人全自费和个人部分自费后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比例就是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②南充市住院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起付标准450元,基本医疗报销比例75%。 3.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报销比例特殊待遇 ①住院起付标准特殊待遇 院内转科不扣住院起付标准。由低起付标准医院转院,转入高起付标准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补扣差额;由高起付标准医院转院,转入低起付标准医院不再扣住院起付标准。 计划内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特殊门诊补助、特殊疾病跟踪服务、按病种付费、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放化疗不计算起付标准。 ②基本医疗报销比例特殊待遇 未成年人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治疗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狼疮性肾病、帕金森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瘫痪,器官移植和抗排异药物治疗、植物人维持治疗、未成年人脑瘫等的对症治疗,其报销比例上浮5 % ③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含门诊腹膜透析):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3%;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6%;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9%。 五、学生外伤住院申报 (一)在学院统一缴费参保的学生外伤住院申报 1.入院24小时之内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南充市医保外伤调查表(表格到就诊医院医保办领取填写)、②患者身份证(医生签字、医保办盖章);③入院证;④入院记录首页复印件(医生签字、医保办盖章)。 2. 外伤住院申报流程: 外伤申报:市内:患者或代理人须在入院24小时内持准备的资料到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医保办事大厅申报备案(节假日顺延)(地址:顺庆区潆华大道绿地智慧城顺庆区政务中心二楼医保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市外:患者或代理人,原则上在24小时内电话向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817-2808227。 (二)非学院统一缴费参保的学生外伤住院申报 1.入院24小时之内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南充市医保外伤调查表(表格到就诊医院医保办领取填写)、②患者身份证(医生签字、医保办盖章);③入院证;④入院记录首页复印件(医生签字、医保办盖章)。 2. 外伤住院申报流程: 市内患者或代理人须在入院24小时内持准备的资料到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医保办事大厅申报备案(节假日顺延)(地址:高坪区松林路37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市外:患者或代理人,原则上在24小时内电话向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申报,联系电话:0817-3337265。 六、住院费用结算报销 (一)南充市内住院费用结算报销 持患者入院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及医保电子凭证,到住院科室护士站安置床位。住院科室护士长或主管医生核实患者身份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入院48小时之内,持主管医生或护士长确认签名的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部(或办公室)办理医保住院申报手续。 出院时,持医保住院申报手续、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手续和预缴款收据到医院医保结算部门结算报销。 (二)异地住院费用结算报销 1、学生寒暑假和符合学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学校所在地之外就医的,按照分级诊疗政策规定,可选择当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住院政策报销。请事假的学生,因病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南充市异地住院报销政策报销 2、异地住院费用结算报销流程 (1)在学院统一缴费参保的学生异地住院费用结算报销 1)持患者入院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及医保电子凭证,到住院科室护士站安置床位。住院科室护士长或主管医生核实患者身份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2)入院48小时内电话向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申报异地住院备案,联系电话:0817—2263715。 3)持主管医生或护士长确认签名的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部(或办公室)办理医保住院申报手续。 4)出院时,持医保住院申报手续、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手续和预缴款收据到医院医保结算部门进行异地医保网上结算报销。 5)出院时无法在就医医院进行异地医保网上结算报销的,在就医医院全额结算后,请准备以下资料: 患者的:①医院签字盖章的身份验证证明;②转诊转院审批表或异地居住备案表;③医院盖章的病历、医嘱复印件;④出院证明原件;⑤住院发票原件和费用清单原件;⑥医院等级证明;⑦提供患者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⑧代理人出具相关关系证明。 到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医保办事大厅结算报销(地址:顺庆区潆华大道绿地智慧城顺庆区政务中心二楼医保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非学院统一缴费参保的学生异地住院费用结算报销 1)持患者入院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及医保电子凭证,到住院科室护士站安置床位。住院科室护士长或主管医生核实患者身份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2)入院48小时内电话向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申报异地住院备案,联系电话:0817-3337265。 3)持主管医生或护士长确认签名的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部(或办公室)办理医保住院申报手续。 4)出院时,持医保住院申报手续、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手续和预缴款收据到医院医保结算部门进行异地医保网上结算报销。 5)出院时无法在就医医院进行异地医保网上结算报销的,在就医医院全额结算后,请准备以下资料: 患者的:①医院签字盖章的身份验证证明;②转诊转院审批表或异地居住备案表;③医院盖章的病历、医嘱复印件;④出院证明原件;⑤住院发票原件和费用清单原件;⑥医院等级证明;⑦提供患者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⑧代理人出具相关关系证明。 到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医保办事大厅结算报销(地址:高坪区松林路37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出“南充医疗保障”后,关注南充医疗保障公众号成功进入界面后,点击下方“微服务”→进入便民服务界面,点击“医保电子凭证” 再按照提示操作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关注南充医疗保障公众号后,直接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按指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11月 |